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侣之间都是属于未婚生子的情况,那么对于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人来说,只能选择送养或者是抛弃,那么这种行为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一、未婚生子可以给别人领养吗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办理完收养手续后,可以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二、未婚生子违法吗
未婚生子违法。法律上规定,未婚生育依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而言,属于违法行为,且当事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非婚生上户口的流程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大人要先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向警察同志表示想为孩子上户口。
(二)一般来说,在办理时,大人要先填写户口申请单,然后配合民警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
(三)比较后交下手续费,孩子的名字就正式印在户口本上。具体要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对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来说,是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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